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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部6省建标准化战略合作联盟促互联互通将在6个方面开展合作

2017-09-27

9月22日,安徽、山西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中部6省的质监局在安徽省合肥市共同签署《“中部地区标准化战略合作联盟”合作协议》(以下简称《合作协议》),标志着 “中部地区标准化战略合作联盟”正式成立。

根据《合作协议》,中部6省质监部门将在6大方面开展标准化合作,即加强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协调沟通,积极开展标准互认。探索建立标准互认机制,积极推动中部地区部分重要领域的产品标准、方法标准和服务标准的互认;在工业、农业、服务业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,强化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合作交流;通过常态化的信息交换机制,对中部地区各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情况、相关标准化工作数据、专标委构成名单信息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信息、各领域标准化专家信息等标准化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互通;共建共享标准化专家库,实现人才互助;加强标准化相关领域科研合作,联合推动技术创新成果和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,共同推进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;探索建立区域性标准联合发布机制,共同发布、实施具有中部特色的区域标准等。

据了解,该联盟还将成立工作组,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推动建立信息交流工作机制,每年召开联席会议,就落实合作内容进行研究沟通,评估研判落实情况,商讨推进合作事项。

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崔钢表示,中部地区6省质监部门要以“中部地区标准化战略合作联盟”的成立为契机,牢固树立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,通过工作联合、资源整合、机制融合逐步形成优势互补、标准互认、信息互通、资源共享的区域合作机制,认真落实各项合作内容,拓宽思路,总结经验,充实合作内容,夯实合作平台,努力形成“合心、合力、合作”的工作局面,促进中部地区标准化工作和谐发展、科学发展、跨越发展。

安徽省质监局局长韩永生在致辞中倡议,中部6省一要加强标准互联互通。在重点产业、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制修订标准过程中协调行动,持续推进中部地区标准互认,大力实施“标准+”行动,以标准促合作,以标准促开放,以标准促共享,推动中部各省经济社会发展在更高层次上深化融合与共同繁荣。二要深化标准技术合作。大力开展技术标准研制合作,加强标准化人才交流。共同研制和实施具有中部地区特色及共同属性的区域标准,联合开展对标达标活动,提升中部地区标准研制水平,加快中部标准提档升级,打造中部标准高地,为提升中部区域发展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。三要强化标准化示范项目合作。在工业、农业、服务业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标准化示范项目合作交流,促进成果共享,形成联动效应,形成越来越多的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成功经验,推动中部地区各领域质量、管理和技术水平提升。

中部6省和武汉市质监局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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